2012年4月17日晚21時,里河新村5-8村的秩序維護員王華同志在晚間巡視過程中發現北門邊上有一只黑色皮包,便拿到門衛室一看,包里有現金4200元,金項鏈一條,手機一部,估計總價值超過萬元。王華同志看到這些,心里就想,失主必定非常著急,一定要想法設法盡快找到失主。當晚21時20分左右,王華同志聽說有一位女同志正在到處尋找一只丟失的皮包,于是立馬過去詢問情況。但是這位女同志只能大概說出丟失物品的外貌,并不能說清楚包里具體有哪些東西。王華同志謹慎起見,并沒有把包交給這名女同志。大約過了十分鐘,女同志的丈夫趕來,說明包是他丟失的,王華同志為了對失主負責,再次對包里的物品進行了核對,結果對方所述與包里物品相符。確定這對夫婦就是黑色皮包的主人,王華同志愉快的把包歸還給了對方,其接過黑色皮包,不停的對王華同志表示感謝。在他們交流的過程中得知,這對夫婦平時是以賣炸臭豆腐為生,現居租住在里河新村124幢107室。包里的物品是他們每天辛苦所得,現在能失而復得,那是說不出的高興。
王華同志不但是一名優秀的秩序維護員,還是一名優秀的中共黨員,他拾金不昧的事跡不但體現王華同志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還體現了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其精神值得我們大家學習。